加强安全监管 履行监理职责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三虎
(发表在《陕西建设监理》2011.3期)
经过一段时期的实践,业内对于工程监理制度和监理职责的认识逐渐清晰,政府及社会公众共同关注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成为工程监理的两大职责。2000年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4年出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法规做了界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也成为评价监理工作服务水平的最直接评判。而落实法定责任是对监理企业和监理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监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必要条件。要保证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质量,就必须突出质量监控和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
监理对于工程质量的监控各方易于理解,认识一致,监理的质量责任行业内各企业都有基于法规而又能体现本企业自身经验的管理制度,且职责明确,易查可控。
对于监理工作的安全责任,从认同到法规的明确,则经历了推诿、疑虑到被震惊等过程。相关法规是明确和严肃的,既使有现实问题和难度,监理服务的法定责任也必须要面对和落实。为此我司开展了如下的工作,把对施工安全的监管逐步融入到监理服务工作之中。
首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为依据,2005年3月就制定发布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之后结合法规的不断完善、公司管理人员变动,每年都要进行动态修订《公司安全监理制度》。在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监理责任的基础上,加强一线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手段:配置安全监理必备工具,如力矩扳手、安全用电工具。
其次,利用每月一次的公司总监例会,通报公司管理中心日常巡视检查、安全监理督导情况汇总,以及当前建筑业安全形势、典型案例、政府主管部门安全新政报告;将每半年一次的贯标目标检查、考核及三体系内审中,对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履行情况与经济兑现考核、年终评先奖优表彰挂钩,并明确安全责任一票否决,以此促进员工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职责。
三是利用每年春节后,建设项目多休工的间隙,外聘专家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以制度为基础,以提高员工安全监管技能做保证,使监理服务安全监管责任落在实处。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们的体会、收获是:
一、逃避没有出路,尤其是08年度在我司监理服务项目上,接连几起较大安全事故,使我们震惊 。公司高层高度重视,公司上下齐动员,以安全事故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为警示,不护短,找差距,完善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多次修订出台了公司监理服务“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并在文件中注重针对性,使员工在监理工作中可操作、易实施、效果显。
二、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公司上下重视安全监理工作,在思想认识上日趋一致,全员重视安全监理工作的氛围已经形成,安全监理责任的落实、加强已成我司的共识。
三、公司支持、鼓励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热情,现有10人通过考试获得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公司按规定给予注册补贴作为激励;有7名专业人员被聘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参与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等工作,多层次提升公司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过程中的服务水平。
四、积极组织员工参加西安市建委质监站组织的2011年西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我司选派三名安全工程师组成的代表队获得竞赛“二等奖”。公司决定对参赛队员每人1000元奖励,并以此为契机,引导、激励员工全员积极参与学习安全知识,并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只有如此,使法规所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期望: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主体,监理的安全责任丝毫不减轻施工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更不可替代。这需要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各参与方的准确理解把握,只有这样才能落实好监理的安全责任,促使行业内参与各方一道各尽其责,把安全生产落在实处,协同搞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使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2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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